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

警察去當兵 法界:制度太僵化

2013/03/31【記者林保光、王長鼎、白錫鏗/連線報導】

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何姓警員,與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鍾姓警員、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董姓巡官是同期同學,三人都遭遇到回役與賠償教育費問題。

「不知道學校為什麼要提早報我們回役?」鍾姓警員說,他問過役政署,得知學校在去年放榜前,就報名單給役政署。他向區公所表明念警大時,曾是亞青盃柔道國手,比賽時膝蓋受傷,區公所人員要他申請複檢,並暫緩徵召,但複檢報告還沒出爐,又收到通知,要他四月十五日報到服替代役。

「很無奈,不知道那個環節出問題。」新莊警分局交通組董巡官前天接到台中市南區公所電話通知,表示他尚未服兵役,要服十個月替代役。

何姓警員表示,開放警察特考後,前警大校長侯友宜就發現問題,提出「雙軌進用,考選分流」特考新制,也就是要讓警校畢業生和一般生分開考試,避免一般生排擠警校生任警職的名額、與警校生遭學校冊報回役須賠償教育費。他們打算向瞭解特考問題的侯友宜陳情,維護警校生權益。

新北市警局人事室主任蘇永芳表示,曾處理過警員未通過四等特考要補服兵役的情況,但還未處理過警官要當兵的情形。他說,董員已具備公務人員身分,若確定要服兵役只能留職停薪,等服完兵役再復職。

「考上了警察特考,卻被剝奪當警察的機會,何姓警察會服氣嗎?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羅豐胤表示,既考上警察特考,卻因分發慢了一個月,喪失警察資格,還要賠款,顯示制度「有問題、太僵化」,考試單位或役政署應檢討,不能歸咎於何姓警察。

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也認為不合理,他說,何姓警員不是沒有考上警察特考,既然考上,卻因超過分發時間,違反役政署規定,那麼考試、分發單位應該負責,可提前考試及分發。

李慶義說,做錯的不是何姓警員,而是考試、分發單位,役政署也應做此制度的「內規、法令解釋」,讓制度更有彈性,而不是埋沒人才。

【2013-03-31/聯合報】

引自:
http://mag.udn.com/mag/edu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478&f_SUB_ID=5550&f_ART_ID=4484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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