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

移民行政/四等移民行政 不用考外語


2013/08/12

【聯合報╱記者曹以會/台北報導】

移民行政人員因移民署業務需求招考,業務性質特殊,要負責非法入境者的收容、遣返、查緝、居留查察等工作,是執行司法警察任務的公務員,除了要具備一般公務員職能,還要具備司法警察專長,體能也有一定的要求。

移民行政四等考試,跟三等考試最大的不同,是不必考外國語。

移民行政人員不論是三等或四等,都要有管理外籍人士的能力,因此第一試筆試通過後,還要進行第二試的體能測驗,心肺耐力測驗跑走。

及格標準男性為494秒以內跑完1600公尺,女性為280秒以內跑完800公尺。






文章來源:
http://mag.udn.com/mag/edu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478&f_SUB_ID=5568&f_ART_ID=471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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