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

高考三級 擬增兩類公職律師

2015-01-11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/台北報導

考選部今年擬在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經建行政及衛生行政職系下,新增公職律師類科,考筆試和中、英文口試,考選部正在修考試規定,但後續修正案仍須送考試院會討論。

考選部指出,政府參與國際經貿組織活動、貿易談判、諮商與爭端處理及協調,以及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等業務,很需要熟悉經貿實務與法律專業人才,包括經濟部與衛生福利部有涉外談判業務需求,建議高考三級在經建行政及衛生行政職系下今年新增公職律師類科。

公職律師考科跟去年首度舉辦的公職證照組一樣,有相關證照後要有兩年工作經驗,也就是具有律師證照及領證後兩年律師相關工作經驗,才能報考。

公職律師要考筆試和口試,但筆試只考兩科專業科目,不必考普通科目。

經建行政公職律師類科考
「國際經貿法規與兩岸投資法令及實務」及
「國際經貿法律英文」,

衛生行政公職律師類科則考
「國際經貿及醫藥衛生法規」及
「大陸政策及兩岸相關法規
(包括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及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)」。

口試除中文個別口試,還要英文口試,任一口試成績未達60分,不予錄取。

不過,考選部長董保城去年即擬增設公職律師,但不少考試委員有疑慮,有的委員認為公職律師通過高考,一個月薪水只有4萬6千多元,跟民間律師薪水差一大截,加上如果機關沒有升遷規畫,根本沒誘因。

考試委員也希望等公職證照組辦完考試3年之後再行檢討,因此沒有通過考選部提案。今年捲土重來,能否順利通過,值得觀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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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6939/634674-%E9%AB%98%E8%80%83%E4%B8%89%E7%B4%9A-%E6%93%AC%E5%A2%9E%E5%85%A9%E9%A1%9E%E5%85%AC%E8%81%B7%E5%BE%8B%E5%B8%A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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