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5日 星期日

司法官考試變革 考生可規畫不同職涯

2015-02-15 03:07:12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/台北報導

通過司法官考試,被不少法律系學生視為最終目標,但該項考試競爭非常激烈,許多考生即使準備多年,仍無法取得上榜機會。

考試院官員認為,司法官考試變革,不只讓選才更符合實務需求,對於考生的人生規畫,也有正面影響。

許多考生為了考取司法官,畢業後就專職讀書,陸續考5、6年,甚至10年都未上榜;有人兼差工作,但每到考前就辭職念書;還有人全職讀書,工作履歷幾乎一片空白。

去年一位考生因連續考了數年都落榜,竟喝下強酸自殘,引發各界譁然。

考試院官員表示,日本等國家為避免考生一考再考、荒廢青春,設有報考次數限制,但國內因擔心限制報考自由而未設次數,確實有許多考生一考再考。

考試院官員表示,未來報考若要求須有律師證照與3年工作經驗,對用人機關、考生都有好處,學生畢業後先嘗試其他的工作,確定想擔任司法官後,再報考也不遲。

考選部表示,錄取司法官將接受約2年的訓練,訓練及格後再分發至全國各地的法院或檢察署;以去年為例,錄取率只有千分之6,十分競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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