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

司法特考╱隨身帶法典 用顏色圖像記憶

司法特考╱隨身帶法典 用顏色圖像記憶  
2013/12/30

【聯合報╱本報記者蕭雅娟】

邱鴻善準備國考時,還就讀大學進修部,並得為生計拉保險,平均下來每天只有5小時的讀書時間,因此特別重效率。

他早上在保險公司開早會,中午趕到老人院陪阿公吃午飯,下午則用5小時在屏科大圖書館裡讀書,等候6點上大學進修部課程。

邱鴻善到補習班上了兩年的課,後來就只向同學借資料自修。他說,一年365天,天天背下4到5條法條並不難,報考第二年剛好背完應試,但沒考上;後來碰到大修法,又重來一遍。

邱鴻善說,讀法律「建立體系最重要」,要弄清架構、重點、和其他條款的關聯性。他將法典比喻為電腦硬碟,裡頭有許多資料夾,每個資料夾裡,還有許多資料夾,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將資料夾「壓縮、解壓縮」,不斷濃縮、複習。

他拿出陪伴他2年、不論走到哪兒都帶著的法典「小綠綠」,外觀是綠色,內頁則五彩繽紛。他用「顏色記憶法」,以不同顏色的螢光筆分類重點,藍色螢光筆標記的文字,代表重點中的重點;黃色標記則是「不會就不用上考場了」。

小綠綠上塗滿修正帶,他在此寫下重點或新增法條,也用黏貼紙條補充說明。「圖像記憶法」也是妙招,邱鴻善記下法條在法典上的位置,眼睛閉起來,回想法條位置,文字就會自然浮現。

邱鴻善表示,備考千萬不能閉門造車,所以他每周參與讀書會,和考公職的戰友一起討論。

由於讀書時間少,邱鴻善晚上運動時間邊看電視新聞報導,聯想該則新聞會用到什麼法條,反覆複習。

例如張安薇遭綁架一事,他打開腦中資料夾,聯想刑法347條第1項擄人勒贖,不成立就考慮用恐嚇取財、妨礙人身自由等法條。

為了國考,邱鴻善花了1年時間練字,用2千張A4紙印上灰色的雅風字體來描寫法條。一筆端正字跡,終於助他如願考上書記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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