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

張玉璇/念課本 用考試院版法條


2013/01/14
【聯合報╱本報記者張錦弘】

很多人考律師都會到補習班上課,不過去年律師考試第三名張玉璇卻認為,與其補習,還不如熟讀教科書與法條,釐清基本概念,更有助拿高分;但補習班在考前舉辦的總複習,會幫忙整理可能入題的時事或最新修法進度,倒不妨去聽看看。

張玉璇說,她是政治系雙主修法律系,且應屆畢業,很多法律的必修課程並未修習,因此第一次考律師時就到補習班補習,每晚從政大坐公車到台北車站附近上課。不過,因為通勤很花時間,從補習班下課後回到政大宿舍已很疲累,無法再複習,這是第一年落榜的主因之一。

第二年考律師,張玉璇不再補習,因為她發現底子很重要,考試常考觀念,只要運用對的法條,就能得出答案。要培養這樣的能力,教科書很重要。

首先,她開出要念的書單,她每一科都選用一個老師的教科書,等到將所有書都看完,才開始將以前補習班的講義、參考書一一閱畢。

律師高考分兩試,第一試都考選擇題,偏重法條記憶,雖然她一開始就以準備第二試申論題為主,但第一試考前兩周,她將每一本法條都看過兩遍。

張玉璇說,準備第一試時,她嚴格要求自己一天念12個小時。到了準備第二試,體力變差了,每天念書時間減為9到10個小時,她因此建議考生,持續運動、保持體力很重要。

張玉璇一向很愛做筆記,但後來發現,與其花太多時間做筆記,不如省下時間,想辦法將筆記上的重點記下來。

她和很多上榜生一樣,用的法條不是法典,而是第一次考試時,考試院發給考生的法條(考畢可拿回家)。她覺得將筆記寫在考試時長相一樣的法條旁,有助應考時快速翻閱法條與記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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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mag.udn.com/mag/edu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478&f_SUB_ID=5568&f_ART_ID=4359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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